需要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。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。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深圳市尊智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收录
Copyright @2006-2009深圳市尊智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深南花园A区401室 电话:0755-26503161 传真:0755-26503295